要求
申請人須:
(1)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主修以下其中一個科目:文物修復學、應用化學/化學、材料科學、材料工程或同等學科[見註(1)];
(2)取得上述學歷後,具一年或以上的全職工作經驗;及
(3)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2)和(3)]。
(1)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填寫其學士學位的主修科目。未填妥或沒有填寫上述資料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2)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3)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4年7月18日)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