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參閱註(1)];
具公關、聯絡或行政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及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Excel,PowerPoint及中文電腦文書處理。
(1)2007年前的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應徴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電腦打字測試。電腦打字測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