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會計學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為香港會計師公會專業資格課程的註冊學生,或具備同等資格;(b)畢業後具有至少三年從事會計/審計工作的全職工作經驗;(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及(d)對電腦系統有一定的認識,並熟諳Excel的操作。
(a)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b)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頒授的學術/專業資格者,須夾附全部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