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的資訊科技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有最少兩年和互聯網技術和數據系統相關的工作經驗;如曾在教育界別或政府部門任職,並認識香港教育和學術架構,可獲優先考慮;
(c)具有良好的中、英文書寫能力;並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d)積極主動,可獨立工作,並具有良好的分析能力及溝通技巧。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