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同等學歷;
(c)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同等資歷[參閱註];
(d)在取得上述(a)及(b)學歷後,具有至少六年相關的經驗;
(e)具責任感、積極進取和熱心工作;
(f)誠懇及有良好品格;
(g)對教育有特殊需要的學生有承擔;以及
(h)具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溝通能力。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