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社會科學或教育優先;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在取得學位後,具備至少2年全職工作經驗;
(d)在進行研究、籌辦活動及訓練課程方面具認識與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e)具備良好的人際及溝通技巧;
(f)具備良好的資訊科技技能,包括擅用MSOffice及中文輸入法;以及
(g)熟悉SPSS統計軟件,可獲優先考慮。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