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認可的建築學或屋宇測量學學位,或同等學歷;
(b)完成有關文物建築保護(BuiltHeritageConservation)或建築保護(ArchitecturalConservation)之深造課程,或同等學歷;
(c)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見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d)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e)具最少兩年建築或屋宇測量之全職工作經驗;及
(f)認識文物建築保護。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