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一) 完成中五課程(包括在期終/畢業試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及格),或同等學歷;
(二) 至少須持有下列其中一項水上活動的有效教練證書:
(i) 風帆;
(ii) 獨木舟;及
(iii) 滑浪風帆。
(三) 具有最少一季教授風帆、獨木舟及/或滑浪風帆的經驗;
(四) 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五) 持有有效的聖約翰救傷隊、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急救證書;及
(六) 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及香港海事處發出的有效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證書或同等/以上資歷更佳。
臨時水上活動教練會於2012年6月至10月期間,於下列水上活動中心工作:
(一)大埔大美督水上活動中心
(二)西貢黃石水上活動中心
(三)西貢創興水上活動中心
(四)赤柱聖士提反灣水上活動中心
(五)赤柱正灘水上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