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員職位

項目主任

環境局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1-05 23:59
月薪$27,205
 

職責

協助 (a)策劃及執行可持續發展大使計劃的教育及推廣活動,包括研究可持續發展相關題目、制訂教育及推廣活動、聯絡相關機構以確保活動得以順利推行; (b)計劃、執行及監察各項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轄下教育及宣傳工作小組在學界持續舉行、以香港中學師生為對象的教育及推廣項目,包括與參加計劃的學校保持緊密聯絡及監督承辦商的工作以確保計劃順利推行; (c)策劃及執行由教育及宣傳工作小組建議的其他教育和宣傳項目。 工作時間及地點須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而定。獲聘人員可能要-(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晚上及周末和周日;以及(b)在戶外工作。

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香港的大學頒授的一級/二級榮譽學位,或具同等學歷;(b)具有最少三年策劃、執行及監察教育或宣傳項目/活動的相關工作經驗,以在公營機構或學界取得該等工作經驗,及具備在公營機構招標經驗者為佳;(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d)細心、具分析力、自發性、組織能力及良好溝通及人際技巧;及(e)具備良好電腦運用的知識,包括微軟辦公室和中文文書處理系統。
(a)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頒授的學術/專業資格者,須夾附全部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 (b)申請人可能須於面試當日進行筆試。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

薪酬及福利

(每月27,205元)
受聘人會享有14天有薪年假。政府會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適當情況下向受聘人提供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分娩假期和疾病津貼。受聘人如能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或電郵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查詢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封約三百字的英文信闡釋申請職位的理由,並夾附完整的履歷表,履歷表內須清楚說明學歷、工作經驗,包括從前及現在的職銜、工作機構名稱和職責,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地址。請於信封面上註明申請的職位。不完整或逾期或透過傳真/電郵遞交的申請表格,將不獲處理。是次招聘並不接受網上申請。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後十二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不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查詢

地址: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46樓,可持續發展科[經辦人:助理文書主任(可持續發展)1]
電話: 31508163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1-05 23:59
刊登日期: 2014-12-26

其他招聘空缺

申請摘要

項目主任
環境局
(每月27,205元)
電話: 31508163
截止申請日期: 2015-01-0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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