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取得學位後具有最少兩年環保教育與推廣、辦公室行政或項目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尤以舉辦環保教育活動、處理項目撥款申請或監察撥款項目進度有關的全職工作經驗為佳;(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在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作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a)持有本港以外院校頒授的學術/專業資格者,須夾附全部修業成績表和證書的副本。(b)申請人可能須於面試當日進行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