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本港或海外大學頒發的消防工程學榮譽工學士學位;
(b) 具備不少於25年在消防裝置範疇的實際經驗及/或防火工作相關的經驗;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註一);
(d) 宜具備良好的教導/教學背景;及
(e) 具備一般辦公室電腦技能(註二)。
(1)就聘任而言,2007年之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獲接納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的「第3級」及「第2級」成績。
(2)申請人如具備使用PowerPoint的經驗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