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主修工商管理、市場推廣、公共關係、社會科學、傳訊或新聞學則更佳;
(b) 在取得資格後最少有四年活動統籌、企業傳訊、公共關係或傳媒聯絡經驗;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d) 中、英文講寫能力俱佳,精通普通話則更佳;
(e) 具良好溝通及人際技巧;以及
(f) 精通電腦應用,特別是微軟Excel和PowerPoint,以及中文文書處理;熟悉AdobeInDesign、Photoshop、Illustrator和AcrobatPro,微軟視窗Movie-maker及其他圖像設計軟件則更佳。
註: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2) 申請人如獲錄用,或須不定時工作及在公眾假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