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1) 具備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2) 擁有最少八年相關工作經驗;
(3)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及中文運用試卷分別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成績;以及
(4) 具備良好的電腦知識,包括中、英文字處理。
(1) 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申請人,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視為已符合本職位的英文語文能力要求。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開始接受申請的首天(即2015年4月17日)仍然有效。
(2) 如具備政府機構及資助機構相關工作經驗,將會是一項有利條件。
(3) 獲選的申請人須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