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請參閱註(2)];(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成績等同(a)項所列的等級;(c)具有不少於兩年專業攝影工作經驗,並具備簡單維修及保養攝影器材知識;以及(d)通過技能測驗。
(1)合資格的申請人如具備數碼影像處理及錄像剪輯知識將獲優先考慮。
(2)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