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持有本港認可的建築學、屋宇/房地產測量學、城市規劃學或土木工程學學位,或同等學歷;
(b)持有有關文物建築保護(BuiltHeritageConservation)或建築保護(ArchitecturalConservation)之證書,或同等學歷;
(c)為以下其中一個學會的正規會員:香港建築師學會(HKIA)、香港規劃師學會(HKIP)、香港工程師學會(HKIE)或香港測量師學會(HKIS),或同等資格;
(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見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e)在取得上述(c)資格後,曾最少兩年全職從事相關之工作,當中須包括與文物建築保護有關之工作(見註2);及
(f)操流利粵語和英語。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2)申請人須於申請表內夾附工作證明檔案(A4大小),證明其具備文物建築保護工作的經驗,以供資歷評核之用。未有夾附工作證明檔案的申請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