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甲)申請人須持有香港認可之大學學位或具同等學歷,並主修以下其中一科:
各範疇(見註1)要求的主修科目-
藝術範疇:藝術、視覺藝術、藝術行政、美術史、藝術教育、視覺文化研究、文化管理、設計、創意媒體、博物館學、展覽策劃或同等學歷
歷史範疇:文化研究、文化管理、人文學、歷史、人類學、考古學、博物館學、展覽策劃或同等學歷
文物修復範疇:文物修復、材料科學、化學、建築文物保護或同等學歷
電影範疇:傳播與新媒體、電影研究、影片修復、文化研究、藝術管理、文化管理或同等學歷
(乙)申請人須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見註2);及
(丙)申請人須操流利英語及廣東話。
1.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G.F.340(1/2011修訂版)】中的「申請職位名稱」方格內填寫所申請之範疇。如申請者未有填寫所申請之範疇,其申請或不獲受理。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
3. 現職及前博物館見習員將不獲考慮。
4. 能操流利普通話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5. 申請人須提交詳列學歷、工作經驗及有關博物館、藝術教育及文物復修知識及經驗的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