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1.(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
(ii)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c)具備一般商業電腦軟件的應用知識及經驗。
2.下列條件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a)具備四年或以上的(i)顧客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處理電話查詢及櫃台工作等);及/或(ii)在政府部門/決策局及/或公營機構工作的經驗。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4)申請人須在申請表[通用表格第340號(3/2013修訂版)]的「截止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份,詳列其在顧客服務、政府部門/決策局及/或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並提供証明文件。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文件証明所列的工作經驗,有關的工作經驗將不獲考慮。
(5)申請人或須要通過電腦技能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