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具有最少十五年管理或行政的全職工作經驗,當中最少五年服務於教育界[參閱註(i)及(ii)];
(b)具有最少兩年協調及舉辦項目/活動的全職工作經驗。具備舉辦大型國際性項目/活動經驗者更佳[參閱註(i)及(ii)];
(c)良好教育背景[參閱註(ii)];
(d)與活動策劃承辦商及相關政府部門有廣闊的連繫網;
(e)優良的人際及溝通技巧,以及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俱佳;具備良好普通話水平更佳;
(f)能在要求高的企業環境中和於壓力及緊迫期限下獨立地工作;以及
(g)熟悉政府部門運作。
[備註: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相關的工作經驗。
(ii)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