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參閱註];
(c)中英文講寫俱佳;
(d)具備豐富的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及經驗,包括文字處理、投影片簡報、計算、數據庫和資訊管理,略懂網頁製作軟件更佳;
(e)擁有極佳的組織能力、溝通技巧及人際關係;以及
(f)具備最少兩年行政工作經驗,如曾任職政府部門/教育機構,可獲優先考慮,另具管理機構互聯網/社交媒體網站或校對、助理編輯及撰寫標題或特稿的經驗更佳。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