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i) 完成中五學業,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ii) 具有一年從事一般行政或會計或文書職務的工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
申請人如具備實際操作電腦的知識,包括文書處理、PowerPoint和Excel等則更為理想。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