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必須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參閱註];
(2)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文電腦文書處理(微軟視窗系統內置輸入法);
(3) 具備任職政府部門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4) 獲邀出席面試的申請人須於面試當日進行中、英文打字測試。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