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資訊科技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在電腦行業累積不少於11年的工作經驗,當中最少三年是從事項目管理或相關工作;
(3)在推行及維持櫃位運作、物流服務、郵務服務、或類似業務等大型電腦系統方面,具備豐富親身實踐的工作經驗;
(4)在推行和維持涉及複雜企業邏輯及連接多個系統界面的互聯網上的聯機電子服務方面,具備最少三年工作經驗,有關服務的對象為市民、客戶、供應商、企業伙伴及/或員工;
(5)精通下述至少一個工作範圍,並須擔任領導角色;
PRINCE項目管理、網頁/ORACLE應用程式的開發工作、流動應用程式的開發工作;
(6)具備良好的人際關係和說服力,讓各持份者透過有效應用資訊科技方案,達致業務和營運目標;
(7)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2007年以前應為「課程乙」)取得第2等級(2007年以前應為「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8)履歷表必須依時序列出過往的工作經驗及具備的相關技能;
(9)中英兼擅,具備良好的會話和書寫能力,且人際溝通技巧卓越;以及
(10)勤奮進取,具備良好的分析和解難能力。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