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必須:(a)具備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可以在香港註冊為獸醫的資格;(b)已取得病理學的高等學歷,例如澳洲獸醫學院相關學科院士,或具同等資格;(c)具備最少5年提供診斷病理學服務的經驗;及(d)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同等成績。申請人如具備可獲授權在香港宣傳或聲稱為相關學科專家的資格,可獲優先考慮。
(註: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申請並不設期限,當有關職位完成招聘,申請將馬上截止,不作另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