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兩科科學科目[註1及註2],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兩科科學科目[註2],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3],或具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如持有由香港理工大學頒授的文憑或高級證書,主修電子為佳,或具同等學歷,將獲優先考慮;
(d)持有由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頒授的實驗室技術員證書,或具同等學歷;
(e)具備四年或以上有關的實驗室工作經驗;
(f)如具備聽力設備校準的工作經驗,將獲優先考慮;
(g)能操流利粵語;以及
(h)熟悉中、英文輸入法和計算機操作系統如WindowsXP/7/8、試算表、簡報和文書處理軟件等。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