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的工商管理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等級或以上成績[參閱註],或具備同等成績;
(c)於取得學位後,具備最少六年行政工作經驗,曾擔任管理職位者可獲優先考慮;
(d)具備與辦公室行政及委員會工作相關的豐富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e)掌握良好的溝通及人際技巧;
(f)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及熟悉電腦軟件操作;
(g)能在緊迫的時限內及壓力下完成工作;以及
(h)熟悉政府會計程序、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檔案系統以及政府產業管理事宜者可獲優先考慮。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