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就讀香港大專院校的學位/高級文憑/認可副學士的學生,主修:新聞及傳理學/多媒體/電腦科學/資訊科技/數碼媒體設計;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請參閱註(1)];(c)具備網頁製作/錄影製作/網頁設計/網絡系統及應用程式基本知識[請參閱註(2)]。
[註:
(1)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以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
(2)申請者或須參加工作技能測試。]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