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須持有本港頒授的中國語文及/或中國語文教育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1];
(b)在取得有關學位後,具備不少於2年於研究或教學的相關工作經驗[見註2];
(c)掌握良好的溝通、人際及團隊合作技巧;
(d)具備良好的電腦運用知識,包括中英文文書處理、試算表及簡報軟件;
(e)申請人如熟悉常用電腦程式和統計軟件的應用,可獲優先考慮;以及
(f)申請人或須於遴選面試當天參加操作測試/筆試。
1.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2.申請人須述明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