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榮譽學位(成績良好)(尤以社會科學學位為佳),或具同等學歷;(b)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1)],或具同等學歷;(c)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三年相關學術研究或其他關於地區研究的工作經驗(具備相關中國研究或經濟的研究經驗更佳),或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深造學位或具同等學歷;(d)能獨立處理跟進研究項目的工作;(e)具良好人際技巧;(f)對公共政策研究有強烈興趣;以及(g)熟悉電腦應用及精通普通話者更佳。
(1)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2)曾於二零一三年十月或之後填交有關研究主任申請表格〔G.F.340(Rev.3/2013)〕的申請人無需就同一職位重新遞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