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頒授主修生物、化學、物理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發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
(d)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不少於十年從事教學及/或課程發展的工作經驗[參閱註(iii)及(iv)];
(e)具備領導有關科學/科學、科技、工程及數學(STEM)教育課程發展計劃的經驗;
(f)具備聯繫本地科學教師的能力;以及
(g)擁有良好的領導才能和人際關係技巧。
(i)受聘人每週工作17小時,並或須在正常辦公時間或以外的時間,包括平日(星期一至五)、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工作時間及每節工作時數須按運作需要而定。
(ii)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i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內清楚列明相關的工作經驗。
(iv)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