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a)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b)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等級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c)如在取得資格後,在行政/管理或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方面具備一年或以上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及(d)熟悉一般電腦應用(包括文書處理及試算表軟件)。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的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