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得成績優先[參閱註];
(c)(i)持有關統計學學位者;及/或(ii)具備研究及數據處理工作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d)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良好;以及
(e)熟悉電腦操作,包括統計分析軟件、文字處理及試算表等。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