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
(c)中英文講寫俱佳;
(d)具備豐富的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及經驗,包括文字處理、投影片簡報、計算、數據庫和資訊管理,略懂網頁製作軟件更佳;
(e)擁有極佳的組織能力、溝通技巧及人際關係;以及
(f)在取得學士學位後,具備最少兩年全職行政工作經驗,如曾任職政府部門/教育機構,可獲優先考慮,另具管理機構互聯網/社交媒體網站及校對、助理編輯及撰寫標題或特稿的經驗更佳。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