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完成小學六年級教育或具同等學歷;
(b)在下列工作中,至少有一項具備五年工作經驗:
(i)園務;
(ii)樹木培植;
(iii)飼養雀鳥和動物;
(iv)場地管理;或
(v)苗圃工作;
(c)具備督導員工的潛質或能力;以及
(d)中英文程度達小學六年級水平。
(1)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
(2)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上述(d)項的中英文語文能力證明文件亦可申請。遴選面試中將有中英文語文能力的評核。
(3)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政府會測試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識。獲邀參加遴選面試的申請人,須在面試中回答口頭提問,以測試其對《基本法》的認識。政府只會在兩名申請人的整體表現相若時,才參考申請人在《基本法》知識測試中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