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所頒授有關科學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物理科可獲優先考慮[見註1];
(b)持有本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2];
(d)於取得有關學歷後,具有不少於6年在中學教學及/或參與課程發展的經驗[見註3];
(e)熟悉本地及國際的教育制度和近年的課程改革情況;
(f)掌握良好的溝通及人際技巧;以及
(g)申請人或須於遴選面試當天參加筆試。
1.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碩士/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2.政府在聘任時候,2007年之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3.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位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