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a) (i) 持有香港的專上院校頒授的新聞學或文學的經評審副學士學位或獲認可的高級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持有香港的專上院校頒授的新聞學或文學的獲認可的文憑,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有一年在公共關係或一般行政方面的相關經驗;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請參閱註]。
申請人如能操流利普通話及熟悉電腦軟件,包括中文文書處理和Excel等則更為理想。
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二零零七年及其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