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在香港中學會考中五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註1],或具備同等學歷;
(b)三年相關工作經驗;
(c)電腦知識,包括使用Excel,Words,PowerPoint及中文輸入法;及
(d)如能達到英文打字每分鐘至少30字及中文打字每分鐘至少20字的水準更佳。
1.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2.申請人將獲安排於面試當日接受中英文打字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