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持有香港頒授的學位,以主修語言、翻譯、新聞、傳理,或具備同等學歷;或(ii)持有香港大專院校頒授的認可高級文憑或認可副學士學位,以主修語言、翻譯、新聞、傳理,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具有一年從事媒體或新聞工作經驗;(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等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