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及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如申請人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上述(a)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1)工作時間不固定,或須在任何日子(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通宵工作。(註:每月工作時數不定)
(2)在灣仔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