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甲)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乙)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同等成績[見註(4)和(5)];及
(丙) 操流利英語及廣東話。
註:
(1) 申請人須於申請表上清楚填寫其學歷及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成績。未填妥或沒有填寫上述資料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2) 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
(3)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綜合招聘考試成績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並須提供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格,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4)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5)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6) 具有表演藝術、傳播、新聞、市場推展、文化研究或文化管理相關知識及╱或經驗者或可獲優先考慮。
(7) 現職及過往曾任職的–
(i) 康文署非公務員合約見習員(包括藝術行政見習員、博物館見習員、舞台管理見習員、公共關係/藝術推廣見習員);
(ii) 康文署場地伙伴和香港藝術節協會的藝術行政見習員;或
(iii) 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的培訓計劃*由藝術機構培訓的實習人員
將不獲考慮。
*藝發局的培訓計劃包括「藝術行政人員實習計劃」、「藝發局藝術行政人才培育計劃」和「藝術製作人員實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