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
(a) 具中三教育程度;
(b) 能操流利粵語、能閱讀簡單中文及書寫簡單中文或簡單英文。能以英語交談者更佳;以及
(c) 持有效駕駛執照(香港駕駛執照車輛類別代號1、2及18)至少五年。
過去兩年內至少有一年接載乘客的工作駕駛經驗者將獲優先考慮。
(1) 獲聘的申請人將全職工作。實際的上班時間則視乎辦公室的運作需要而定。
(2)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可能須提供由香港警務處發出的扣分記錄副本。
(3)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會獲安排於2018年7月上旬參加駕駛手波中型貨車的政府車輛駕駛測試。初步入選的申請人必須考獲有關駕駛執照。
(4) 初步入選的申請人須參加一個技能測試(把一樽十九公升蒸餾水提起並由面試室的一角運送至另一角)。
(5) 申請人須把符合入職要求﹝包括學歷、技能及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夾附於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