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尤以主修傳理、新聞、語文學或翻譯為佳);
(b) 在取得學位後具備最少兩年從事全職編輯或翻譯工作的經驗;
(c)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
(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ii)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iii) 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