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2007年之前"課程乙")達到第二等級╱E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見備註(2)及(3)]﹔(b)能操流利粵語﹔(c)須符合下列體格標準︰男性-身高至少163厘米,體重至少50公斤﹔女性-身高至少152厘米,體重至少42公斤,並須通過體能測驗;(d)戴眼鏡人士亦可申請,但必須在不配戴矯視工具下,通過視力測驗﹔以及(e)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
(1)自2009年4月1日起新聘的警員,在所屬職級服務滿12年、18年、24年及30年而工作表現良好,可獲得4個長期服務增薪點,即26,125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6點)至28,435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19點)。(2)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以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二等級的成績。(3)申請人如持有中學會考五科(包括英文)第2等級(即2007年前之”合格”成績)或以上的成績,或同等學歷,但未能符合所需最低中文語文能力要求,仍可申請該職位。然而,申請人將獲安排參加公務員考試組舉辦的政府語文考試並需取得合格,方可獲得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