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必須
(i)持有本地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ii)具備豐富電腦軟件應用知識(包括試算表,簡報及中英文文字處理技巧);
(iii)能操流利粵語,英語及普通話及具備良好中、英語文水平;
(iv)待人處事成熟,具備良好的社交及溝通技巧;及
(v)有責任感,能獨立處理職務及主動將工作完成。
*申請人面試時或需進行筆試。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