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本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主修中國語文者優先[見註(i)];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以及
(c)申請人若:(i)具備1年教學及研究經驗[見註(iii)];(ii)具備良好資訊科技知識,熟悉微軟辦公室軟件、中文輸入法、網頁設計及多媒體工具應用;以及(iii)善於溝通及與團隊合作,可獲優先考慮。
(i)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相關學科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iii)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