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申請人須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申請人如具備以下能力及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a) 具備良好中英文寫作技巧,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及
b) 公關、聯絡或行政工作經驗。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3)申請人於提交申請表時,須一併提交以下題目的書面答案。每條題目的書面答案字數為200至250字,不計標點符號,書面答案末端要註明字數。書面答案或會用作甄選面試。
題目一(Question1)–以下題目請用中文作答﹕
請以第七屆全港運動會籌備工作小組主席的身份,擬信函邀請南區區議會主席出任「南區代表團誓師活動」的主禮嘉賓。
題目二(Question2)–以下題目請用英文作答(PleaseprovidewrittenanswerforthequestionbelowinEnglish)﹕
Supposeyouareanexecutiveassistantofan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PleaseprepareaproposaltoapplyforfundingfromtheSouthernDistrictCouncilfororganizinganartsandculturalactivityintheSouthernDistricttobeheldinDecember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