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包括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註(ii)];
(c)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行政及財務管理工作經驗,具備在政府及/或教育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d)對香港教育制度具備良好知識;
(e)良好的組織、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以及
(f)良好的電腦知識,並熟悉使用電腦軟件,包括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
[備註: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i)高級項目經理(評估及考評局)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至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
(ii)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CertificateofEducation(AdvancedLevel)(GCEALevel)English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則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在InternationalEnglishLanguageTestingSystem(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接受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