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i)完成中四學業,或具備同等學歷及具備至少2年資訊科技訓練;或
(i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1]或以上成績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學歷及1年資訊科技訓練;
(b)熟悉網絡管理、Windowsserver2003/2008/2012/2016作業系統的一般行政運作及一般辦公室應用軟件者優先;
(c)懂得使用一般電腦硬件/軟件,例如Dreamweaver及Flash,編寫和更新網頁及進行網絡基本維護程序者優先。
(d)持有資訊科技相關專業認證者優先;
(e)具備網站管理經驗者優先;
(f)具備任職學校相關經驗者優先;以及
(g)面試者或須接受測試及/或筆試。
1.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