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一) (i)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5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一)]或以上成績[註(二)],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ii)在香港中學會考5科考獲第2級[註(三)]/E級或以上成績[註(二)],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二)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以及
(三) 具備熟練的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能力,並具備良好的一般商業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OfficeWordandExcel)的應用知識[註(四)];以及
(四) 擁有至少兩年文書/辦公室支援工作的經驗。曾從事高等教育界別,政府部門或公營機構職務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一)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視為等同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二)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三)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四) 申請人或須接受技能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