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註(1)],或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
(b)在取得資格後,具備不少於三年全職相關工作經驗。如申請人具備於政府或公營機構工作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c)具良好中、英文字處理技巧;
(d)精通電腦軟件應用,包括MicrosoftWord、Excel及PowerPoint;以及
(e)擁有良好的人際技巧及組織能力。
(1)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如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我們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MicrosoftExcel應用知識測驗(簡稱「技能測驗」)。只有在技能測驗中成績合格的申請人才會獲邀參加面試。申請人如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必須提交有關修業成績、證書、綜合招聘考試的成績及工作證明副本以作記錄。申請人如進一步獲邀參加面試,必須提供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申請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實其資歷,其申請將會視作已落選。
(4)由於審核個別申請人的學歷/語文能力需時,申請人獲邀參加技能測驗或遴選面試,並不表示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