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a)取得由香港任何一所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頒發的測繪及地理資訊學高級文憑/土地測量及繪圖學文憑/高級證書,或同等學歷;以及
(b)語文能力程度達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或以上的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其後舉行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等級」和「第2等級」的成績。
為提高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和在社區推廣學習《基本法》的風氣,所有公務員職位的招聘,均會包括《基本法》知識的評核。應徵者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會被安排於面試當日參加基本法知識筆試。筆試會於面試開始前或結束後舉行。應徵者在基本法知識測試的表現,會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